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2013年) 发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专利审查指南》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1节修改为: 11.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审查 二、 将第一部分第二章第13节修改为: 13.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 三、 将第一部分第三章第8节修改为: 8.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审查 四、 将第一部分第三章第11节修改为: 11. 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的审查 本决定自2013年10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