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594号(2024年) 六、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594号(2024年) 六、 六、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机构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收取的费用,其收费标准和减缴规定按照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上述机构、国家和地区的约定或者有关国际合约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8月6日 五、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