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2013年) 三、 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2013年) 三、 三、 主要任务 (一) 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调整优化空间结构,进一步明确市县功能区布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 (二)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优势产业,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工作,大力淘汰落后产… (三) 着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节能减排、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环保、应对气候变化等为抓手,设置科学合理的控制指标,大幅降低能耗、碳排放、地耗和水耗强度,控制能源… (四) 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全面加强节能管理,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 (五) 加大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荒漠化、沙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等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扩大森林、草原、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 (六) 建立生态文化体系。倡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并培育为社会主流价值观。加强生态文明科普宣传、公共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好生态文化与地区传统文化的… (七) 创新体制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标纳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大幅增加考核权重,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问责制和终身… (八)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计、监测、标准、执法等基础能力建设。 申报地区可结合自身资源环境特点和生态文明建设基础,调整和增加体现地方特色的发展任务,作为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努力方向。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