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12年) 25.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12年) 25. 25. 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治污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典型污染场地和受污染农田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对责任主体灭失等历史遗留场地土壤污染要加大治理修复的投入力度。(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 (四) 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 24.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