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2012年) 12.

12. 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要求,加强生产一致性检查,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生产、销售和注册登记。鼓励使用新能源车。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探索调控特大型和大型城市机动车保有总量。(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科技部、能源局、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