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年)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专栏1:“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10年
2015年
2015年比2010年增长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2551.7
2347.6
-8%
2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264.4
238.0
-10%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2267.8
2086.4
-8%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2273.6
2046.2
-10%
5
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
17.7
<15
-2.7个百分点
七大水系国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55
>60
5个百分点
6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
72
≥80
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