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年)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到201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高;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专栏1:“十二五”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10年

2015年

2015年比2010年增长

1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万吨)

2551.7

2347.6

-8%

2

氨氮排放总量(万吨)

264.4

238.0

-10%

3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万吨)

2267.8

2086.4

-8%

4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万吨)

2273.6

2046.2

-10%

5

地表水国控断面劣Ⅴ类水质的比例(%)

17.7

<15

-2.7个百分点

七大水系国控断面水质好于Ⅲ类的比例(%)

55

>60

5个百分点

6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

72

≥80

8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