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1年) 三、
三、 规划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管理队伍,完成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掌握全国主要地区、主要环境问题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基本状况;开展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初步建立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环境与健康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布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建立起一套可服务于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和事故应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到2015年,初步建立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管理队伍,完成全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掌握全国主要地区、主要环境问题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基本状况;开展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试点,初步建立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综合监测网络;环境与健康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发布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建立起一套可服务于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价和事故应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