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7年) (四)

(四) 加快制度建设

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环境与健康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工作目的、职权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成立环境与健康专家委员会,以提供咨询、论证、参与风险沟通和宣传教育等方式支持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境与健康工作。在环境保护政策制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保障公众健康的条款和措施。鼓励各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以解决基层环境与健康管理面临的现实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开展环境与健康制度建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