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2007年) 以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节能活动。因地制宜地发展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城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以颗粒物特别是可吸入颗粒物作为城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加快城区工业污染源调整搬迁,集中整治低矮排放污染源,重视解决油烟污染。加强建筑施工及道路运输环境管理,有效抑制扬尘。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和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开展节能活动。因地制宜地发展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在城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统筹规划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地区的区域性大气污染防治,有条件的城市要开展氮氧化物、有机污染物等复合污染问题以及灰霾天气的研究,逐步开展对臭氧和PM2.5(直径小于2.5微米的可吸入颗粒物)等指标的监测,建立光化学烟雾污染预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