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补助资金的申请及审核拨付 第二十二条 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补助资金的申请及审核拨付 第二十二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和行业发展需要,商有关部门于12月15日前提出项目支持建议,经财政部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