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联网发展及稀土产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除具备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稀土产业发展项目申请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合法从业资格及相应的资质证明;

符合《稀土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企业应拥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