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版权局废止第四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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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

颁发“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草案”,请北京、上海两地有关出版社试行

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

(草案)

文钱出字第433号

1958-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