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申请设立国家湿地公园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文件、申报书。
设立省级湿地公园的批复文件。
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跨行政区域的,需提交其共同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晋升国家湿地公园的文件。
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设立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的文件;法人证书;近2年保护管理经费的证明材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湿地公园土地权属清晰和相关权利主体同意纳入湿地公园管理的证明文件。
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及其范围、功能区边界矢量图。
反映湿地公园资源现状和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及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