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非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国家局可授权省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保管、提供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非密成果。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