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二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建设 第十二条 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须在建设期满前3个月提交延期申请或中止申请并说明原因,报主管部门审批。申请延期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