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 三、 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 三、 三、 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将残疾预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相关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因素致残的预防工作。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 (二) 健全法规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加强残疾预防相关立法,推动完善母婴保健、疾病防控、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残疾康复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残疾预防相关技术规范、标… (三) 完善服务体系,强化人才队伍。 以基层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卫生应急、医疗服务、安全保障和监管、应急救援、环境污染防治、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康复服务等体系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能… (四) 优化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 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残疾预防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提高残疾预防服务供给能力和效率。推进民办公助,通过补助投资、贷款贴息、运营补贴等方式,支… (五) 加强科学研究,实施重点监测。 加强科技部署,按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要求,统筹布局残疾预防相关科研工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展致残原因、机理、预防策略与干预技术等方面研究,… (六)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预防意识。 推动设立“全国残疾预防日”。加强残疾预防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的残疾预防法治观念、责任意识。利用全国爱耳日、…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