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年) 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加强传染病监测,开展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措施,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适时调整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保证疫苗使用安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有效控制传染性疾病。加强传染病监测,开展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等预防控制措施,做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的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适时调整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种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保证疫苗使用安全。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有效控制地方性疾病。针对地方病流行状况,实施补碘、改炉改灶改水、移民搬迁、食用非病区粮食、学龄儿童异地养育等防控措施,基本消除碘缺乏病、大骨节病等重大地方病致残。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县(市、区)达95%以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慢性病防治。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动科学膳食、全民健身、控烟限酒。倡导居民定期健康体检,引导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健康体检制度。开展脑卒中、心血管病等高危人群筛查,提供健康咨询、干预指导,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规范治疗及管理。开展致聋、致盲性疾病早期诊断、干预。已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CSR)达到2000以上。(国家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精神疾病防治。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对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抑郁症、孤独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查识别和治疗康复,重点做好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心理健康服务。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落实监管责任。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国家卫生计生委牵头,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