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样品工作,包括国家标准样品工作的规划、协调、组织管理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第九条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依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国家标准样品的项目提出、组织研制、技术评审和跟踪评估,以及其他技术性工作。 第十条 研制单位负责国家标准样品的研制工作,保证国家标准样品的持续有效供应。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