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样品管理办法(2021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接受社会各方对国家标准样品应用情况的意见反馈,并及时反馈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应当收集国家标准样品应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对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研制单位应当对国家标准样品的质量进行持续监控,做到可追溯,定期向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报告应用情况。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应当收集国家标准样品应用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对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研制单位应当对国家标准样品的质量进行持续监控,做到可追溯,定期向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报告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