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在项目实施中期,组织同行专家以学术会议方式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检查。中期检查专家应当包括参加过该项目评审的专家。 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整理中期检查意见,作出是否继续资助的决定并向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供。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