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 第一节
第一节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保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复垦,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继续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投入,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提高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积极性,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支持优势产区棉花、油料、糖料生产,推进畜禽水产品标准化规模养殖。坚持“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主要农产品市场调控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