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4年) 01

01 城市棚户区改造

加快推进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改造,逐步将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到2020年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将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统一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按照属地原则将铁路、钢铁、

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纳入各地棚户区改造规划组织实施。

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

加快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将国有林区(场)外其他林业基层单位符合条件的住房

困难人员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国有垦区危房改造

加快改造国有垦区危房,将华侨农场非归难侨危房改造统一纳入垦区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