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提倡教育家办学。选拔一批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能力突出、潜心办学的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改进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学校发展与改革的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提倡教育家办学。选拔一批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能力突出、潜心办学的优秀人才担任各级各类学校的主要领导。改进对学校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学校发展与改革的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建设和谐校园的能力。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民主集中制,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的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领导班子任期考核。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完善民办学校董事会、理事会领导的校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