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国家制订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以上政府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运用远程教育,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大政府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农村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各地区城市对农村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努力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民族中小学民汉“双语”教学,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水平。以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解决农民工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问题。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当地子女的教育问题。重视女童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合格的义务教育。
国家制订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和质量标准,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以上政府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学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的配备及其待遇大致均衡。运用远程教育,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加大政府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支持力度,加大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农村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做好各地区城市对农村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努力缩小地区、城乡之间的差距。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民族中小学民汉“双语”教学,提高人口较少民族的教育水平。以输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解决农民工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问题。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当地子女的教育问题。重视女童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合格的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