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素质教育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以“普及、发展、提高”为主要任务。以中西部农村地区为重点,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积极推进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杰出人才。
——以协调发展为主线。分区规划,分类指导,优化教育结构,完善教育体系,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国家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加强和改进教师教育,强化教师培训,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改革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努力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一批教育家。
——以体制和机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投入体制、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育法制建设,依法治教,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形成更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
——以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益性原则,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认真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