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章 建设和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建设和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 对于人均投资规模过大、项目建设单位不具备建设运行维护能力的项目,应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或者外包,减少自建自管自用自维。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