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二章 规划和审批管理 第八条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规划和审批管理 第八条 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节能评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涉及新建土建工程、高耗能项目的除外。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