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八条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开标由招标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并公开进行。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