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鼓励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投标。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