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章 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七章 第七章 成果管理 第三十四条 创新计划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归属,按照项目目标责任书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 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技术创新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应当按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 技术创新项目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以作为申请国家、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表彰奖励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