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计划实施 第十三条 国家技术创新计划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三条 第四章 计划实施 第十三条 创新计划下达后,项目主持单位应当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国家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目标责任书。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