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2年) 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1982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单位同农村社队联合投资建设的项目,需要使用农村社队集体所有土地的,视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