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4. 4. 将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仅限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