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三十、 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0年) (一) 三十、 对《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2016年2月2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作出修改 (一) 将第五条、第六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中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三十、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