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 一、 一、 对6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 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9年4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公布)第六条第三款修改为:“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需要对违反市场监… (二) 将《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举报由被举报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 (三)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7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公布),将下列规章有关…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