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二部规章的决定(2021年) 二十七、

二十七、 第四十五条改为第四十八条,将两款合并为一款,将其中的“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连同案件材料交由审核机构审核”修改为“案件调查终结,办案机构应当撰写调查终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