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原则: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加强关键技术供给,提升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具有显著的专业技术特色、突出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体现高水平、专业化。

国家工程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基础和条件,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增量投入带动原有创新资源的优化配置。

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要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优势和积极性,可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