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二、 二、 对2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