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14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04年7月1日印发的《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程序(试行)》同时废止。 第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