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3.

3. 将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四项修改为:

“(一)发生一般事故,处50万元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处100万元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处500万元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处200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