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 2.

2. 将第三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