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2003年) 十、 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未涉及的居民个人购汇管理的其他事项,仍按《细则》的规定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2003年) 外汇局 十、 本通知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未涉及的居民个人购汇管理的其他事项,仍按《细则》的规定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外汇局 二〇〇三年九月一日 十、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