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25年) 1 总则 1.4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25年) 1.4 1 总则 1.4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人以上、2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3)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4)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1.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