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 11 附则 11.1 国家地震应急预案(2012年) 11.1 11 附则 11.1 奖励与责任 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1 目录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