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五条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0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际发展合作署负责解释,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