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除依法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外,国家国防科工局发现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普通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