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其相关专项规划时,应当坚持“先评估、后决策”的原则,经相关工程咨询单位咨询评估,在充分考虑咨询评估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进行其他投资决策过程中,也要充分发挥相关工程咨询单位的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工程咨询单位开展投资咨询评估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