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通知(2008年) (二十二)

(二十二)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稽察和审计中发现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地方和部门,在未通过整改复查之前,将暂停受理其申报新的项目,同时暂停贷款规划内项目的对外谈判、签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