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3年) 4.

4. 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发展改革委与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监管、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