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投资管理有关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3年) (二)
(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2662号)
将“三、建立纵横协管联动机制”中“(三)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监管”修改为:“(三)加强规划引导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的制定和实施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行业管理等部门要强化标准的制定和监管。加强在线监测、执法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地方政府要把市场监管重心下移,健全监管网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切实把市场监管职能履行到位。”